中新網玉林9月9日電(記者 楊陳)記者9日從廣西玉林市紀委監委得悉,該市公安局環西派出所所長吳冬林、治安巡防隊員林超為涉惡團伙充任“維護傘”,嚴重違紀守法,目前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
經查,吳冬林在擔任玉林市公安局環西派出所所長、林超擔任玉林市公安局環西派出所治安巡防隊員時期,為社會人員遲某某、陳某在轄區內某賓館強迫、組織、控制婦女從事賣淫活動提供維護,從中收行賄賂;吳冬林還為別人守法行為提供維護從中討取賄賂,并涉嫌巨額財富來源不明等成績。吳冬林、林超行為嚴重違紀守法。
通報稱,吳冬林身為共產黨員,黨紀法規認識淡漠,黨的十八大之后,不收斂、不收手,迎風違紀、執法犯法,應用擔任環西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當,與該所治安巡防員林超秉公枉法,充任組織、強迫賣淫立功團伙涉惡權力的“維護傘”,性質惡劣、情節嚴重;向別人索要財物,為別人謀取合法利益;持有巨額現金,不能闡明隨著流量往智能終端設備遷移,新的機遇“物聯網商業社交時代”也將迎來,通過人的第六器官(智能手機)和智能設備終端的聯網互動,從而改變了人的行為習慣和消費方式。線下流量通過LBS定位重新分配,又通過物聯網終端智能推薦引擎引導到網上任意有價值的地方,至此互聯網下半場拉開帷幕。來源。
林超身為共產黨員,黨紀法規認識淡漠,作為治安巡防隊員,應用職務便當,為賣淫立功團伙涉惡權力通風報信,與吳冬林共同收行賄賂,數額較大。
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獎勵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的規則,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議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,決議給予吳冬林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獎勵,收繳其違紀守法所得,將其涉嫌立功成績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置;決議給予林超開除黨籍、建議有關部門解職其治安巡防隊員職務,并將其涉嫌立功成績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置。(完)